我国将坚定不移打击侵权盗版

chinaxwcb 发表于 2008-04-21 14:47:45

中国新闻出版网 (http://www.chinaxwcb.com/)

柳斌杰在“4·20”全国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活动北京主会场表示

  中国新闻出版报讯 (记者赖名芳)4月20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

主任、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在出席全国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

活动
北京主会场时介绍说,近5年全国共查缴侵权盗版及走私出版物总量达7.89亿件:2003年查缴

1.84亿件,2004年查缴2.13亿件,2005年查缴1.10亿件,2006年查缴1.42亿件,2007年查缴

1.40亿件。

  “过去的一年,是‘扫黄打非’开展以来取得成绩最大的一年,也是深化对‘扫黄打非’

规律的认识,总结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经验的重要一年。”柳斌杰指出,总结十六大

以来五年间的“扫黄打非”工作,就是要“天天反盗版,天天有行动”,依法打击犯罪分子。

  中国的“扫黄打非”已经走过了20多年历程,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始终是“扫黄

打非”的重要任务之一。在“扫黄打非”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原则,通过开

展“反盗版天天行动”和“文化环保工程”,切实加大了工作力度。据统计,20多年来,全国

共打掉地下光盘生产线238条,查处案件40多万件,刑事打击犯罪分子1.3万多人,查缴盗版等

非法出版物13亿多件。

  柳斌杰强调,侵权盗版问题是国际知识产权争端中的突出问题,更是版权产业乃至国家经

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障碍。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工作,并把它列

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国家战略。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纲要》,这是我国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坚定保护知识产权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目前,侵权盗版犯罪活动正日趋国际化。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已不仅仅是一个国家

一个地区的事情,需要各国间携起手来,加强协作,共同行动。今天邀请部分国家驻华使馆官

员参加此次集中销毁活动,也是向世界各国表达中国政府的这一良好愿望,中国将以钢铁般的

意志坚定不移地打击侵权盗版活动,同时也谋求更加广泛、深入、友好的国际间合作。当前最

紧迫的工作是开展打击国际间的走私犯罪活动,查办跨国盗版大要案。

关键词(Tag): 盗版

“世界风” 商标及版权引发连环诉讼

chinaxwcb 发表于 2008-04-17 17:03:39


作者:张见悦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http://www.chinaxwcb.com/)  
  2002年4月,当浙江台州商人罗华恩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世界风+拼音”商标时,他压根没想到这会在五年后给自己带来一场连环官司。作为纠纷主要的另一方,中国联通公司估计也没有想到,自己在2004年4月选中了一个和他人商标相近似的“GC世界风”服务商标,会给自己几年后的市场销售带来这么大的麻烦。

  过去一年多,为了“维护自己的商标和版权权益”,双方先后在多级工商部门、国家商标局、台州市中院、绍兴市中院、浙江省高院、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北京市一中院展开法务大战,至今难解难分,而这场纠纷,本可以在早期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规避,遗憾的是企业往往要到纠纷发生之后才明白,知识产权是需要提前有意识的自我保护的。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这个尚在纷争中的案例显得十分具有现实的教育意义。


联通出手 申请撤销他人“世界风”

  接到记者要求采访的电话,罗华恩显得分外谨慎,用浓重的浙江口音要求记者:先把报纸的名称、主管部门,还有负责采写记者名称提供给他。一番核实考虑之后,才和记者约定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4月9日一早,罗华恩准时出现在记者面前,手里提着两个布包。罗一边从包里拿出各种各样的文件、证据,一边跟记者解释:联通太强大了,每一步我都得很谨慎对待,媒体更是轻易不敢见。

  根据罗的自我介绍,他是台州人,38岁,早年靠生产摩托车配件“挣了几千万”,现在主要生意是房地产开发,“有几个盘子同时在做”。罗坦言,一直觉得自己还有点实力,直到春节前夕收到国家商标局撤销他的“世界风SHIJIEFENG”商标的《决定书》之后,“才感觉到自己其实很弱小的”,所以后面每一步都要谨慎进行。

  “明明是我几年前注册的商标,一张公文下来,说决定撤消了,太意外了!”罗介绍,自己在2007年6月收到国家商标局《通知》,被告知中国联通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申请撤销他的“世界风SHIJIEFENG”商标,要求他2个月内提供“2004年4月12日至2007年4月11日期间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

  罗不敢怠慢,立即收集了自己曾经授权浙江广通电器有限公司合作、生产、销售“世界风”品牌电话机,以及自己对“世界风”商标所作的网络、户外广告的相关公正证据。“我想这都可算是‘铁证’了吧,所以也不把那个撤销申请当回事,”然而,让罗华恩意外的是,春节前夕,他收到了国家商标局的《决定书》,“我局经审查认为,罗华恩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无效”,决定撤销他所持有的“世界风SHIJIEFENG”商标。

  “我就是停下手头的生意,也要跟这种‘野蛮行为’斗争到底,看看社会还讲不讲法律啊?!”对这一《决定书》不服的罗华恩,在法定期限内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了复审申请。

纠纷根源 都是“名声”惹的祸

  要详细了解这场关于“世界风”商标的纠纷,还需要从前几年说起。

  在浙江很多地方,注册商标在十几年前便已经是一件很普遍的事情,一些人是为了自家产品销售需要,当然也有人是为了先下手为强,期待日后能高价卖出,这里面包括了“韩国现代”这样的大品牌,最后的“赎身价格”高达过亿。几年前,罗华恩也陆陆续续“注册了八九十个商标,”不过“其中一半以上是跟自己名字有关的,主要是自我保护。”

  不过,罗华恩的“大名”没有被人侵犯,给他带来官司的,是他2002年4月27日申请注册的“世界风+拼音”商标。“那时候中国刚刚加入WTO,世界经济一体化,所以就想到了‘世界风’,”2003年6月14日,罗华恩获得了多类商品商标注册证书,其中第9类商品包括:计算机、照相机、录音机、电话机等。罗华恩告诉记者,后来自己还注册了“宇宙风”。

  罗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个小创意会和国内两大移动通讯运营商之一的中国联通不谋而合,2004年4月8日,中国联通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GC世界风”商标,获准在第38类中的“移动电话通讯、计算机终端通讯、电子邮件、电信信息”等项服务上使用。

  至此,虽然双方注册的商标名称相近,但由于类别不同,而且38类属于服务类商标,所以双方似乎并不冲突,然而,隐患却已埋下。2004年8月份,联通推出“世界风”双模业务,可以在GSM网和CDMA网上同时使用的双模手机也面世,其后,联通与多家手机厂商合作,在这些双模手机上打上了醒目的“GC世界风”(或者“世界风”)商标。为了推广“世界风”商标,联通不惜投入数亿人民币,在电视台、杂志等媒介上大做广告,并邀请姚明担任代言人,“世界风”商标因此声名鹊起。而联通与罗之间的矛盾也随即出现。

  “刚开始,联通只是把‘世界风’作为一种套餐服务商标,我觉得跟我没有冲突,可是后来,他们的各种双模手机上直接打上了‘世界风’的商标,这个我就觉得侵犯我的权利了,”2007年3月,罗华恩开始与联通“沟通”,具体内容外人无从知晓,但双方显然没能达成共识。2007年4月份开始,罗华恩先后向湖南、浙江、江苏、黑龙江、上海、山东等地工商部门投诉联通的“侵权行为”,浙江等地工商部门开始查处联通与合作厂商推出的标有“世界风”的多款手机。

  到这个时候,联通方面似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开始采取行动,力图自我保护。2007年4月11日和12日,联通公司先后以“恶意注册”和“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罗华恩的“世界风SHIJIEFENG”商标。

  这,也拉开了中国联通和罗华恩以及相关企业之间日益庞杂的法务大战,战火从工商部门、商标局,很快扩及到了台州市中院、绍兴市中院、浙江省高院、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北京市一中院,争诉内容也从原来的商标权,扩展到了“世界风”图案著作权。

罗华恩反攻 商标著作权我也有

  首先出手的是中国联通,2007年11月22日,联通同时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分别起诉本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天风联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两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都是罗华恩),诉由避开了原来的商标权纠纷,转而指向了商标图案著作权,要求两被告停止侵害中国联通所拥有的“世界风”商标图案著作权,并给予赔偿。

  由于商标注册在后,在这场纠纷中,中国联通从一开始便显得被动,因而转向从商标著作权下手,意图转守为攻,因为这个书法体的“世界风”商标(图1)是联通多年来耗费重金让大家知晓的,拥有这个商标图案著作权,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然而,联通方面再一次把问题看得过于简单了。

  罗华恩拿出来的答辩内容估计完全超乎联通方面所能意料——罗声称自己也拥有类似商标图案著作权。当然,罗华恩所指的商标标识并非与联通的完全一样(图2),其中“世界风”三个书法体文字和半圆标记顺序和位置基本一样,区别仅仅是右下角上的一行不起眼小字,联通用的是“时刻连通”,而罗华恩用的是“SHIJIEFENG”。

  为此,罗华恩提交了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明自己名下公司早在2003年10月份便已经委托广告公司进行“世界风”商标全套VI形象设计,并最终拿出了这个图案(图2)。对于其中的巧合,罗解释,“世界风”三个字的书法体早在2005年10月9日一个叫“郑丽丹”的人便已经向商标局申请了注册,另外中央电视台著名栏目《华人世界》用的也是这种一模一样的字体,可见这个字体很多人都在用;关于那个月亮弯图形,罗解释,自己当年办公的地点“台州金佩大酒店”的标识,主体就是这么一个半圆,“我很喜欢,所以当年就要求给加上去了。”

  不仅如此,罗华恩还倒过来质疑联通,认为联通所提供的“世界风”标识样稿及设计制作合同都是“因打官司需要而制造的”,并指出了其中的多处“破绽”。同时,可能是为了表现在这个事情上自己的底气自信,罗华恩的名片、公司网站、包装袋上,到处都在使用这个“世界风”标识(图2)。

  当然,最终是谁在说谎,还需要法院做出评判。

官司混战 开打“程序法”游戏

  商标图案著作权之诉的提起,全面点燃了双方庞杂的连环诉讼战火,令人眼花缭乱。

  2007年12月13日,罗华恩三纸诉状,同时以侵犯商标专有权为由,分别将三家生产销售标有“世界风”商标的手机厂商深圳三星、宇龙、UT斯达康,以及相关手机销售机构诉至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2008年1月11日,中国联通联手大连大显公司(手机制造商)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罗华恩,要求判令原告生产销售的“大显”牌手机上标注“世界风”服务商标的行为不构成对罗华恩“世界风SHIJIEFEN”商标的侵犯,并要求罗赔偿300万元。

  2008年2月1日,罗华恩再次用五纸诉状,同样以侵犯商标专有权为由,分别将大连大显、大连大显泛泰、青岛海信、浪潮乐金、惠州侨兴五家手机制造商,以及相关销售商行诉至台州市中院,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有趣的是,面对你来我往的起诉状,双方不约而同的玩起了同一手诉讼招数——争夺管辖权。针对联通的起诉,罗华恩一一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由台州、绍兴法院审理,而针对罗华恩在台州的起诉,八家被告手机制造商也同时异议认为台州中院没有管辖权。

  “他们太能玩这个了,上次差点把我玩死了!”罗华恩说的,是指春节前收到商标撤销《决定书》那件事情,“他们1月29日做出决定,30日给我邮寄出来,2月2日下午,我的商标代理机构在春节放假前几个小时收到这个《决定书》,按照规定,我必须在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否则撤销决定立马生效,而假如2日下午稍微疏忽,春节长假回来再耽误几天,撤销决定就生效了,那什么都归他们啦。”

  为了妥当起见,罗华恩在北京、杭州、台州分别聘用了律师,还有商标代理专家。对于这场与中国联通的纠纷,罗华恩觉得有点自豪感,“很多朋友都说,也就是我才能跟着联通玩,要是一般个人,早不知道到哪里哭去啦。”

  春节期间,罗华恩到处给人发短信祝贺春节,包括联通品牌部门负责人,而落款则是——“‘世界风’商标所有人。”
 

 

 
关键词(Tag): “世界风”

中国出版政府奖是出版业繁荣的最好注释

chinaxwcb 发表于 2008-04-17 11:05:14


                 
                  
            中国新闻出版网-中国新闻出版报 (http://www.chinaxwcb.com/)
 


 
  中国新闻出版报讯 (记者曹亚宁)4月15日,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应邀做客中央电视

台“新闻会客厅”栏目,就首届中国出版政府奖的评选工作接受了主持人李小萌的采访。

  柳斌杰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图书是一个民族思想和文化的基本载体,必须保证文化的高品

位及其传承价值。中国出版政府奖的参评图书必
须首先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我国出版事业繁荣发展过程中,图书评奖活动已成

为激励和带动出版市场繁荣发展的有效手段之一。

  柳斌杰介绍说,随着出版事业的发展,全国性的出版评奖活动逐渐增多。这些奖项在检验

我国图书出版成果,鼓励创新、繁荣文化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为

提高奖项的权威性,使评奖活动更加科学、规范,总署把原有的22个全国性出版评奖活动整合

为中国出版政府奖作为出版界的最高奖,下设6个子项奖。首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所评选的出版物

是2003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并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国出版政

府奖已于2008年2月27日在京举行了颁奖仪式。

  采访中柳斌杰还回答了主持人关于专家评委的组成,获奖作品的导向意义,获奖图书反映

在印刷技术上的进步等问题。柳斌杰表示,首届中国出版政府奖的获奖图书,代表了我国近几

年来重要思想、科学、文化艺术的研究、创作和出版水平。
 

关键词(Tag): 政府奖

柳斌杰:中国出版政策将更加开放

chinaxwcb 发表于 2008-04-16 12:14:27


     中国新闻出版网-中国新闻出版报(http://www.chinaxwcb.com/)

 

    中国新闻出版报讯 (记者王玉梅)4月15日,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京会见来访的德

国施普林格STM全球出版总裁彼得·亨德里克斯一行,“开放”成为双方会谈的主题词之一。

柳斌杰强调,中国出版市场将越来越开放。

  柳斌杰指出,中国政府高度关注出版业的发
展,相关政策的立足点有三个。一是主张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应该全世界共享;二是中国文化

对外开放,主张携手创造一切知识,特别鼓励科技领域的中外合作;三是提倡文化多样性。他

说,“未来相关政策只能更加开放,中国出版将更好地融入世界出版大潮。”

  对于施普林格公司代表感兴趣的资本合作和传媒上市问题,柳斌杰谈到,一段时间以来,

中国的传媒板块在证券市场有良好表现。在科技出版领域,中国科学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

在抓紧筹备上市工作。除了在出版方面进行项目合作外,国际出版商可以在出版产品的制造、

流通环节与中方企业进行资本合作,与中国传媒业上市公司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股权合作

  彼得·亨德里克斯谈到,此前一天,施普林格与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签订了关于共享施普林

格数据库的合作协议。柳斌杰对此非常赞赏,“中国支持图书‘走出去’和数据库共享,今后

中外业者合作的形式可以更加多样。”他说,一项阅读状况调查表明,在有阅读能力的人中,

在线阅读或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阅读的人已经超过38%,中国鼓励出版单位在数字出版领域加

快发展。

  1842年创立的施普林格公司是全球第一大科技图书出版社和第二大科技期刊出版社。每年

出版1700种期刊,5500多种新书,旗下83种英文刊物与中国有业务合作。2007年,公司销售总

额为9.06亿欧元。

  新闻出版总署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司司长余昌祥、图书出版管理司副司长马国仓、音像电子

和网络出版管理司副司长寇晓伟等陪同会见。

关键词(Tag): 开放

500余博硕士诉万方数据侵权

chinaxwcb 发表于 2008-04-15 09:31:16

   
 
      中国新闻出版网-中国新闻出版报 (http://www.chinaxwcb.com/)
 


 
  中国新闻出版报讯 (记者牛春颖)因认为未经许可擅自将自己的论文收录入数据库用于营

利目的,323名博士和179名硕士先后将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数据”)

告上法庭,并要求其停止侵
权并予以赔偿。4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其中的10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截至记者

发稿时,原告代理律师之一北京市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李孝霖律师告诉记者,由于意见悬殊,

双方当天在法庭组织下进行的庭下调解未果。

  公益还是侵权成辩论焦点

  庭审进入辩论程序后,案件双方主要围绕万方数据是否侵权进行了辩论。一位原告方代理

律师认为,涉诉的10个案件的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的著作权分别归属10位原告人,他们对涉案

学位论文享有著作权。万方数据未经作者许可,即擅自将涉案学位论文收录入其制作的《中国

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以下简称“数据库”),并将数据库出售给高等院校图书馆等用户,

数据库用户则在其局域网内提供在线浏览或者下载全文的服务,万方数据此举已侵犯了作者对

学位论文所享有的著作权。

  被告方万方数据则认为,他们并没有将原告作品作为一件纯粹意义上的产品进行完全商业

化营销,《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的服务对象是高校、科研院所图书馆以及其他公共图书

馆,仅在各单位局域网内部提供服务。这种使用的目的是促进科学研究成果早日公开,带有明

显的公益性目的。被告表示,在向各用户提供服务时仅仅收取成本费,并没有牟取利益,因此

不应判定为侵权。

  李孝霖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公益性与否不能成为判断侵权与否的标准,即便是公

益性行为,也不代表就可以随意侵犯他人著作权。

  论文“价格”双方各执己见

  本案原告方的另一位代理律师是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法博士生导师刘

春田教授,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硕士、博士的学位论文均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写作,尤其

是一些博士论文,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有可能创造出很大的经济价值。

  鉴于此,原告的代理律师在要求万方数据立即停止侵权的同时,综合考虑稿费、被告使用

时间(有的论文已经被使用3年)、稿酬滞付费等因素,提出了按照千字100元的标准对各位原

告进行经济赔偿的要求。对于此,被告方万方数据认为,即使自己真的被判侵权,原告所提的

赔偿标准也过高。另外,原告表示,他们以往在对论文付稿酬的时候,是以篇计算的,比如博

士论文每篇380元。

  “海量诉讼”彰显民众知识产权意识觉醒

  继去年有关媒体公开报道法院判决六博士学位论文版权案胜诉获赔后,遭遇同样境况的大

量硕士、博士、博士后再次掀起维权高潮,矛头直指万方数据涉嫌侵犯其学位论文著作权。截

至2008年1月,起诉的人数已达到500余人。据悉,该数字可能继续上升。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

,无论案件审理结果如何,如此规模的“海量诉讼”都有其典型意义,反映出当前我国民众的

知识产权意识已经从知识分子阶层开始觉醒
 

关键词(Tag): 万方

以思想新解放促改革新突破

chinaxwcb 发表于 2008-04-14 09:56:22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中国新闻出版报 (http://www.chinaxwcb.com/)

 
    据新华社 4月10日至11日,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宣传思想工

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取得新的

实质性进展,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
发展大繁荣提供良好体制环境。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出席会议并做总结讲话

  会议认为,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在试点的基础上,

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通过改革,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迈出新步伐,市场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

建设取得新进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开创新局面。文化发展的宏观体制环境不断优化,

文化企事业单位的活力显著增强,新的文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文化创作和文化市场空前繁荣

,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日益高涨。

  刘云山在讲话中强调,当前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不断提高对文化建设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的认识,清醒认识文化建设面临的新环境,牢固树立

新的文化发展理念,以思想的新解放促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新突破,努力使宣传文化战线在改革

创新方面走在前列,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文化发展的新路。

  刘云山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文化体制改革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把文化体制改革扎扎实实地推向前进。要围绕培育合格文化市场主体,努力在推进经营性文

化单位转企改制、壮大骨干文化企业上取得新的进展。围绕改善服务、增强活力,努力在深化

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上取得新的进展。围绕完善投入保障、创新运行机制和服务方式,努力在构

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上取得新的进展。围绕提升产业规模和效益,努力在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

整上取得新的进展。围绕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化程度,努力在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上取

得新的进展。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在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上取得新的进展。

  刘延东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

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她强调,要坚持文化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把握科学发展的改革思

路,体现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要进一步健全文化体制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

制,加强统筹规划,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改革引向深入。要落实和完善

有关配套政策,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推广经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会上,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本系统改革进展情况和

下一步工作要求,四川省、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等20个地区和单位作了会议经验交流。
 
 

关键词(Tag): 改革